方案緣由:
為確保身障者安養、安置權益及減輕身障者家庭經濟與照顧負擔,政府自民國八十年六月發布「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給予需要安置的身障者經濟補助
服務對象(受案標準):
(1) 設籍於臺中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經評估符合申領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補助標準。
(2) 經由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轉介托育養護於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護理之家、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
(3)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補助或津貼。
(4) 經社工員訪視評估,確有安置需求。
服務項目:
(1) 提供身心障礙者關於本市簽約安置機構與托育養護補助諮詢連結。
(2) 受理申請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依其個案需求評估、家庭支持功能評估及相關評估量表結果,擬定個案照顧計畫。
(3) 協助安置轉介身心障礙者安置照顧服務輸送及其他社區化照顧資源連結。
方案特色:
(1) 個別化服務:依據每一位身障者的不同需求規劃不同服務計畫。
(2) 身障者及家屬的心理支持:
(3) 落實在地服務
(4) 整合服務資源
連絡資訊:
台中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04-22272139#501、503
財團法人全成社會福利基金會:04-22491210 傳真:04-22491241
受理單位:
本市各區區公所社建課
中區:04-22222502 東區:04-22151988
南區:04-22626105 西區:04-22245200
北區:04-22314031 南屯區:04-23892253
西屯區:04-27014155 北屯區:04-22419918